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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飛生於河南省安陽市湯陰縣。岳飛作為中國歷史上的一員名將,其精忠報國的精神深受中國各族人民的敬佩。現整理岳飛生平最著名的5個經典歷史故事

  一、岳母刺字

  岳飛小時候家裡非常窮,母親用樹枝在沙地上教他寫字,還鼓勵他好好兒鍛煉身體。岳飛勤奮好學,不但知識淵博,還練就了一身好武藝,成為文武雙全的人才。

  當時,北方的金兵常常攻打中原。母親鼓勵兒子報效國家,並在他背上刺了「精忠報國」四個大字。孝順的岳飛不敢忘記母親的教誨,那四個字成為岳飛終生遵奉的信條。每次作戰時,岳飛都會想起「精忠報國」四個大字,由於他勇猛善戰,取得了很多戰役的勝利,立了不少功勞,名聲也傳遍了大江南北。

  岳飛還建立起一支紀律嚴明、作戰英勇的抗金軍隊——「岳家軍」。「岳家軍」的士兵都嚴格遵守紀律,寧可自己忍受飢餓,也不敢打擾人民;晚上,如果借住在民家或商店,他們天一亮就起來,為主人打掃衛生,清洗餐具後才離去。「岳家軍」的士氣讓金軍聞風喪膽。金兵統帥長歎道:「撼山易,撼岳家軍難!」在一次岳家軍與金軍的戰役中,當岳家軍追到距金兵大本營只有四十五里,眼看就要大功告成,收復江山時,皇帝趙構怕岳飛打敗金兵後,接回原先的皇帝,而自己的王位就保不了,因此和奸臣秦檜連發十二道金牌,命令岳飛退兵。秦檜還誣告岳飛謀反,將他關入監獄,以「莫須有」的罪名將岳飛毒死。

  岳飛死時只有三十九歲。他一生謹記母親的教誨,即使在死的那一刻,也沒有忘記母親「精忠報國」四個字。

  二、三拒詔書

  岳飛堅決反對議和,主張抗戰到底,置個人榮辱安危於度外,對趙構秦檜的投降活動進行堅決鬥爭。

  1139年(紹興九年),岳飛在鄂州(今湖北武昌)聽說宋金和議將達成,立即上書表示反對,申言「金人不可信,和好不可恃」,並直接抨擊了「相國」秦檜出謀劃策、用心不良的投降活動,使「秦檜銜之(抱恨)」。和議達成後,高宗趙構得意忘形,頒下大赦詔書,對文武大臣大加爵賞。可是,詔書下了三次,岳飛都加以拒絕,不受開府儀同三司(一品官銜)的爵賞和三千五百戶食邑的封賜。他在辭謝中,痛切地表示反對議和:「今日之事,可危而不可安,可憂而不可賀。」並再次表示收復中原的決心,「願定謀於全勝,期收地於兩河,唾手燕雲,終欲復仇而報國。」這無異於給宋高宗當頭潑了冷水,從而更使趙構秦檜懷恨在心。

  但岳飛不顧個人得失,堅持抗戰到底的立場,率領軍隊,聯絡北方義軍,卓有成效地從事抗金戰爭,籌劃收復中原、統一祖國,成為全國抗金民族戰爭中的有力支柱

  三、直搗黃龍

  岳家軍進入中原後,受到中原人民、忠義民兵的熱烈歡迎。

  這年七月,岳飛親率一支輕騎駐守河南郾城,和金兀朮一萬五千精騎發生激戰。岳飛親率將土,向敵陣突擊,大破金軍「鐵浮圖」(侍衛親兵)和「拐子馬」(左右兩翼鉗攻的騎兵),把金兀朮打得大敗。岳飛部將楊再興,單騎闖入敵陣,想活捉金兀朮,可惜沒有找到,手殺敵人數百,身被幾十處創傷,豪勇無比。岳家軍將士具有「守死無去」的戰鬥作風,敵人以排山倒海的大力,也不能把岳家軍陣容搖動。

  郾城大捷後,岳飛乘勝向朱仙鎮進軍(離金軍大本營汴京僅四十五里),金兀朮率領了十萬大軍抵擋,又被岳飛打得落花流水。岳飛這次北伐中原,一口氣收復了穎昌、蔡州、陳州、鄭州、郾城、朱仙鎮、消滅了金軍有生力量,金軍全軍軍心動搖,金兀朮連夜準備從開封撤逃。

南宋抗金鬥爭有了根本的轉機,再向前跨出一步,淪陷十多年的中原。就可望收復了。岳飛興奮地對大將們說:「直抵黃龍府,與諸君痛飲爾!(破掉酒戒慶祝)」而金軍則發出了「撼山易,撼岳家軍難」的哀歎。

  四、十二金牌

  外敵難以撼動的岳家軍,卻遭到了南宋朝廷內部投降派的摧殘。

  就在這抗金戰爭取得輝煌勝利的時刻,甘心充當兒皇帝的高宗趙構,因擔心一旦中原收復,金人放回他的哥哥欽宗,他就保不住皇位,而急切地希望與金入議和。

  金人安插在南宋朝廷裡竊取了宰相高位的內奸秦檢,也抓住高宗這個難言的心病大肆活動,破壞岳飛的抗戰。他們狼狽為奸,密謀制訂了全線撤軍、葬送抗金大好形勢的罪惡計畫。他們首先命令東西兩線收兵,造成岳家軍孤軍突出的不利態勢後;即以「孤軍不可久留」為名,連下十二道金牌(紅漆金字木牌),急令岳飛「措置班師」。

  在要麼「班師」、要麼「喪師」的不利形勢下,岳飛明知這是權臣用事的亂命。但為了保存抗金實力,不得不忍痛班師。岳飛憤慨地說;「十年之功,廢於一旦!所得諸郡,一朝全休!社稽江山,難以中興!乾坤世界,無由再復!」岳飛的抗金英勇鬥爭,至此被迫中斷。

  岳家軍班師時,久久渴望王師北定中原的父老兄弟,攔道慟哭。岳飛為了保護老百姓的生命財產,故意揚言明日渡河,嚇得金兀朮連夜棄城北竄,準備北渡黃河,使岳飛得以從容地組織河南大批人民群眾南遷到襄漢一帶,才撤離中原。

  五、莫須有

  岳飛一回到臨安,立即陷入秦檜張俊等人佈置的羅網。

  紹興十一年,他遭誣告「謀反」,被關進了臨安大理寺(原址在今杭州小車橋附近)。監察御史親自刑審、拷打,逼供岳飛。與此同時,宋金政府之間,正加緊策劃第二次和議,雙方都視抗戰派為眼中釘,金兀朮甚至凶相畢露地寫信給秦檜:「必殺岳飛而後可和。」在內外兩股惡勢力夾擊下,岳飛正氣凜然,光明正大,忠心報國。

  從他身上,秦檜一夥找不到任何「反叛朝廷的證據,但岳飛卻仍於紹興十一年農曆除夕夜,被趙構「特賜死」,殺害於臨安大理寺內,年僅三十九歲。岳飛部將張憲、兒子岳雲亦被腰斬於市門。

  岳飛父子及張憲死於奸臣昏君之手,激起了抗金軍隊和老百姓的強烈憤怒,韓世忠當面質問秦檜,秦檜支吾其詞「其事體莫須有(也許有)」。韓世忠當場駁斥:「莫須有』三字,何以服天下?」

  民族英雄岳飛,就在「莫須有」的罪名下,含冤而死。臨死前,他在供狀上寫下「天日昭昭,天日昭昭」八個大字。這是悲憤的呼喊!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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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白婉明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